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行业提示:玩具枪出口谨防“擦枪走火”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日常检验过程中发现一批不合格塑料玩具枪,共计22箱2200支,货值660美元。根据《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和《仿真枪认定标准》等相关法规,经现场感官检验和抽样送实验室检测,认定该批玩具枪存在诸多问题,根据相关法规应将其归为仿真枪。目前,该批玩具枪因涉嫌违法被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规定,制造或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警告或15日以下拘留。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玩具枪厂家及出口企业,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玩具标准要求生产、出口,不违规、不越线,切莫因小小玩具枪“擦枪走火”,害人害己。

作者:黄国健 潘绳彬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