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定并组织专家评审,青海省“甘德牦牛”符合登记保护条件,准予登记,并依法实施保护。
自2012年9月份甘德县农牧林业科技局全面启动了甘德牦牛申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材料编制工作以来,经过青海省级工作机构审查、产品抽样和检测确认,于2013年6月4日通过了青海省级专家评审并上报国家农业部。
甘德牦牛成功取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将进一步提高产品信誉度和地域知名度,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商品的附加值,为牦牛品牌实行原产地域保护、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经营提供了坚实保障。下一步,甘德县将抓紧制定《甘德牦牛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设计甘德牦牛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图案,加强对甘德牦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宣传,启动甘德牦牛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