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用床上用品生产企业、销售市场秩序,增强生产企业和销售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有效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内蒙古纤检局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质量监管,采取对原料、成品、加工、销售和采购等多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具体措施是:
一是从3月份开始,对内蒙古床上用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条件进行现场考核,并对其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考核质量检验合格的床上用品生产企业共43家。
二是实施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将向各院校提供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生产企业合格名单、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技术要求和建议价格供参考,确保大、中、专院校、寄宿制中、小学新生床上用品质量合格。建议各院校领导和院校的纪检部门组成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对2013年新生床上用品的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要求加强与内蒙古纤维检验局的协调配合,全面把好新生床上用品质量关。
三是要求各院校采购符合质量保证条件、产品质量合格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做好今年院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的招标采购工作。按照《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进货验收制度,批量产品进校时必须向供货商索要该批产品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并核对是否货证相符,是否与招标时的样品相符,检验报告与供货合同存档备查。
四是针对过去个别院校出现在校学生在市场上以低价购买劣质床上用品,在校园内向新生销售,造成不合格床上用品,甚至“黑心棉”流入校园的现象。在各院校在开学期间,继续开展“阳光纤检进校园”活动,向新生和家长做好宣传,引导和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购买不合格床上用品的危害性,增强质量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是加强校园、宿舍管理,发现向新生销售劣质床上用品的,要追根溯源,坚决依法没收及时处置。
六是各院校开学后,该局将依法组织开展“大、中、专院校新生床上用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黑心棉”违法行为。如果发现采购不合格学生床上用品的院校将依据《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查处,发现采购有严重质量问题学生床上用品的院校将在新闻媒体给予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