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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塑料外窗生产质量标准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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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玛依将执行新标准,对门窗用增强型钢壁厚等要求更严

  克拉玛依建筑外窗生产企业今后生产的建筑塑料外窗产品,其档次和质量安全水平将会大幅提高。

  5月10日,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新修订的《建筑塑料外窗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要求企业将严格执行《未增塑聚氯乙烯塑料窗》新标准。为了提高建筑塑料外窗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新标准明确规定了所用的材料不允许含增塑剂,规定了建筑塑料外窗不同开启形式的可视面的壁厚,同时对门窗用增强型钢壁厚度、尺寸等项技术指标有了更严、更高的要求。

  据了解,企业原执行《PVC塑料窗》生产标准,原材料允许添加10%以内的增塑剂。添加增塑剂虽然可以增加制品的塑性,易于成型,但制品的拉伸强度、耐热性、绝缘性、耐腐蚀性、硬度与刚度指标均会降低。

  截至目前,全市有11家已取得建筑塑料外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对指导我市生产企业提高和规范塑料外窗的产品质量,遏制劣质建筑外窗产品将起到很大作用。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商务之窗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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