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参加“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施行2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质检法函[2013]24号)转发你们,望遵照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能够充分反映吉林省质监系统风采的素材,踊跃投稿。每个市(州)质监局至少上报2篇稿件,并组织各县(市)质监局至少上报1篇稿件。吉林省直各有关单位至少上报1篇。要严格根据征文活动主题、内容及要求按时完成。
二、各单位按要求将参选稿件及《征文登记表 》各2份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吉林省质监局。由该局法规处统一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参评。吉林省质监局将适时对全省参选稿件进行评比,并设立一、二、三等奖。
三、吉林省质监局将对此次征文活动情况进行通报。此项工作将与各单位法制工作绩效考核情况挂勾。
四、报送吉林省质监局法规处截止时间:2013年7月25日。各单位在报送稿件时要指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一并上报吉林省质监局,以便于开展评比活动时进行情况对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岳 亮
联系电话:0431-85237081
电子邮箱:jzjfgc@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088号
邮 编:130022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