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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启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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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4日上午, 浙江宁波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自查验收汇报会,并全面部署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自查验收工作。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炳荣到会并讲话,要求各地各部门及各自查组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严格自查、不留缝隙,查漏补缺、营造氛围,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鄞州、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等“市六区”政府分管领导及质量强区办主任参加会议。由此,标志着为期5天的宁波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自查验收工作正式启动。

  会上,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宁波市质监局局长郑德兵模拟代表该市政府汇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宁波市质监局、住建委、发改委、环保局负责人分别模拟补充汇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四大质量领域”创建工作情况。

  为全面检查和评估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查漏补缺,确保做好省、国家考核验收的迎检工作,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自查工作方案》,并于6月24日至28日组织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自查验收工作。这次自查验收由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设综合自查组和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4个现场自查组。综合自查组由宁波市质量强市办公室承担,负责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查验台账资料、现场检查总体争创氛围,对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细则》模拟打分,总结自查情况,提出查漏补缺意见。现场检查组由宁波市质监局、住建委、发改委、环保局等4个牵头部门分别承担,负责各自领域的创建氛围、工作成效等检查评估,对照《验收细则》,抽查部分政府部门、企业,并模拟打分。

  此次自查验收以国家质检总局《验收细则》确定的十大类50项检查指标和市民满意度测评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质量发展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情况;检查各级对创建工作重视程度、组织推进及创建工作实际情况,掌握出台措施及政策落实情况;了解市民对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的知晓度、满意度和参与度。

作者:佚名 来源:宁波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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