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涵盖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福州市质量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的质量发展总体目标和到2015年的具体目标,描绘了福州市实施质量发展战略的宏伟蓝图。
《实施意见》从企业、政府、社会三个层面,提出了14项主要任务以及5项保障措施,并具体分解为103项工作任务,在福建省内率先提出对新认定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以及新获评“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的,由福州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福州市杨益民市长强调:提升福州市的综合竞争力最基本的要求就在于质量和品牌,质量工作是打响品牌的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在措施、政策等各方面予以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