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0,这是上海市虹口区现有特种设备监察的人机比例,统计显示,虹口区现有电梯数量5676台,相对应的特种设备监察科只有4名监察员,以人机跟踪模式为主的传统监管模式已然跟不上形势发展,如何开展电梯安全监察工作?虹口区质监局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发挥检验机构技术优势,借力实现信息交互无缝衔接,有效地提升了安全监察工作成效。
2013年3月14日,该局安全监察人员收到位于汶水东路上的某小区使用的6台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信息,在用电梯存在驱动器有异常噪声、极限开关未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之前起作用等安全隐患。监察人员立即前往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督促该单位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复检。
从发现电梯安全隐患到完成整改前后时间的长短,与电梯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性成正比,换言之,缩短时间,就能一定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为此,虹口区质监局借助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的技术优势,与检验机构共同构建起隐患发现、情况通报的信息交互无缝衔接机制。电梯检验机构第一时间通报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名单及不合格项目,大大缩短前期信息流转时间,为隐患整改预留了时间,大幅降低了安全风险系数。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跨前一步,主动做好电梯的事前预防工作,是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关键。虹口区质监局运用特种设备信息平台,实现隐患追踪精确定位。该局先由监察人员梳理电梯信息,重点围绕超期未检电梯、不合格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电梯等情况,进行汇总,制定相应监察方案。根据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督促整改制度,依据信息系统,筛选风险系数大的设备(如超期类),实施隐患追踪精确定位,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去年年底的一天,监察人员在梳理信息时发现,水电路1402号上海宝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6台电梯已超过检验有效期。为消除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带来的安全隐患,该局立即对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检查现场,了解到该处电梯正在开发商和物业的交接过程中,既未申报定期检验,也没有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存在安全隐患。监察人员当场开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事后,虹口区质监局安排该街道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先后对该单位进行了3次巡查,今年1月24日,该单位的6台电梯通过定期检验,正常投入使用。
根据目前的电梯安全事故数据统计,80%以上的电梯安全事故源于维保环节。针对这一情况,虹口区质监局从2008年起就开始实施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通报制度,包括监督抽查、大会通报、立案查处、重点监察、建黑名单、移交处理6项措施。通过数年来坚持不懈的监督检查,电梯维保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维保单位261家(次),通报批评46家,行政处罚27家,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检查一次合格率从第一次的22%上升到了去年第9次的85%。
反复查、查反复,虹口区质监局电梯安全监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使用单位实施在用电梯全覆盖的巡查制度。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对各自辖区内的电梯使用单位每月进行全覆盖巡查,及时上报隐患,对一般安全问题(如电梯安全管理员证过期、电梯已检验但检验合格标志未贴、电梯技术档案不全等),要向使用单位开出巡查告知书,填写《特种设备安全巡查隐患汇总表》。对严重安全隐患(如土电梯、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仍在继续使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接报后在最短时间内赶往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为保证电梯使用单位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虹口区质监局重点落实电梯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制度,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对所有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整改落实到位,完成隐患整改闭环,并留下工作痕迹。通过协管员上门进行巡查、监察人员实施复查、使用单位上报书面整改报告、特种设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确认整改结果等,其中对严重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在隐患消除后(如对问题电梯采取断电停用措施等)才能离开检查现场,确保隐患第一时间整改到位,防止发生后续事故。
通过这些措施的综合运用,虹口区质监局在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上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