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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家电巨头拿出500多项专利共同“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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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虹等大彩电巨头集资建专利公司,国内彩电业首座“专利池”同时启动

  面对美国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强制数字电视标准(ATSC)。4月23日,中国十大彩电巨头建立专利公司“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与此同时,国内彩电业首座“专利池”也全面启动,从此中国彩电业专利“维权”方面没有统一组织的尴尬局面宣告结束。

  十企业组建专利公司

  2006年9月,TCL、长虹、康佳、创维、海信、厦华、海尔、上广电、熊猫、西湖、新科、万利达、夏新等13家彩电企业开始运作组建彩电专利池公司。由于相互之间利益分歧等问题,今年4月这家公司终于成立,不过,却少了西湖、熊猫、万利达。剩下的10家企业,每家出资100万元,各占10%的股份。

  记者获悉,这家公司诞生的第一个使命就是要承担起美国ATSC标准专利费谈判的使命。从今年3月1日开始,出口到美国市场的电视必须要符合ATSC标准的相关技术规范,并将要向ATSC会员企业缴纳相关专利费。对于中国彩电企业来说,此次专利费事件只是模拟电视时代专利阴影的持续,专利费的收取效应正在由模拟电视时代向数字电视时代过渡,继美国之后,欧盟的相关组织也开始酝酿收取专利费,日本也开始与我国家电企业进行谈判,希望对出口日本的产品采纳日本标准,借此征收专利许可费。当前全球彩电业的竞争焦点已从产品质量、价格竞争上升到对品牌、核心技术和标准的控制。而专利核心技术缺失一直困扰着中国彩电业,无论是模拟电视时代还是数字电视时代,国内彩电企业始终饱尝压力。

  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中国视像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中彩联定位是一家彩电专利公司,目前已经开始运作。

  据知情人士透露,新公司迫在眉睫的事情就是组织商务谈判,应对相关专利权人的主张。具体来说,首先要分析是否使用了别人的专利,以及这些专利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如果一定要使用国外专利,就要和专利权人展开谈判,达成专利许可,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至于每台出口美国的彩电是否要付出外界盛传的20—30美元专利费用,该人士表示,目前具体数字还不好估量。此外,按照中长期规划,中彩联还将开展专利申请、组建彩电专利池、专利咨询等业务。

  不想交费就要自己拥有

  5月10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视电声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刘全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彩电方面的有些专利技术很难绕过去。如果彩电企业因为专利收费问题退出某个市场,就相当于给自己关门。即使退缩到国内,国外企业同样也可以通过在中国申请专利达到收费的目的。

  知识产权界专家介绍,围绕专利的交费与收费,其实是一个国际通行规则,也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一个必然过程。国际上很多大企业不仅是专利费用的收取者,同时也要向别人交纳专利费。

  “企业面对专利收费问题时,选择逃避是下下策,只有坚持研发投入,最终拥有自己的核心专利技术才是解决之道。”刘全恩说。

  500多项技术进入专利池

  就中彩联公司的运营规划,长虹法务部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彩联的工作“重点围绕加强联合创新,推动联合开发,推进专利池建设,推广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应用等方面开展工作,形成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建立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完善的专利战略体系,针对音视频产业面临的知识产权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针对整个行业的知识产权战略,保障我国数字电视产业的健康发展”。

  事实上,对于中彩联的成立,外界关注的主要是涉及各方利益的专利池建设,对此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罗秋林表示,专利池将包括国内彩电的技术专利,并与国外相关研发机构合作开发运营新型专利,还将向国外企业购买国际专利,池内所有专利实现企业共享。现在10家企业的所有专利都将投入到专利池中,目前已经投入了500多项专利技术,其中有少部分专利是由美国企业提供的。

  有企业人士透露,由于各个彩电企业对于自身拥有的专利估值难以达成一致,目前中彩联主要还是作为对美谈判的筹码而存在,至于专利池的建设则属于远期规划。而新公司的如何运作,目前各方并没有透露。

  彩电业步入专利时代

  据记者了解,自从2007年3月1日美国政府对所有上市销售的数字电视机强制执行ATSC标准后,以汤姆逊、SONY、飞利浦、杜比、朗讯为代表的几十家专利持有企业明确提出对彩电制造企业征收专利费用。统计显示,每台电视所需交纳的专利费从最初的十几美元增至目前的35美元,而且这一数据还在不断增加。

  这仅是美国市场的个案,我们再把目光转向欧洲市场。据了解,目前拥有多名成员的MPEGLA联盟也已经针对欧洲DVB-T标准组建专利池,并发布专利联合许可协议。在此背景下,技术处于弱势并习惯单兵作战的国内彩电企业与这些专利持有企业或联盟的谈判话语权越来越弱。在“死扛”数月无果后,很多企业终于意识到单凭一己之力根本无法改变交纳高额专利费的现状。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那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中彩联公司的成立,是我国彩电行业由竞争走向竞合、携手做大做强的重大举措,对促进我国彩电行业的理性健康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长虹、康佳、创维等企业的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都有同感。

  未来发展任重道远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有关数字电视领域的专利申请量从2000年开始迅速增加,2003年申请量达到218件,到2005申请量已经达到了301件,超过了美国、欧洲和日本。因此专利池的完善工作是个庞大的工程。

  不过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记者,要做到真正领先,国内彩电企业的意识首先要及时跟上,此外摆在中彩联面前棘手的问题还有两个:

  一是后续资金供应问题。要保证中彩联的顺利运作,需要很多资金支持。目前十大企业各出100万元人民币,共1000万元可支配资金,而这些资金相对于维护专利这个庞大事业却是杯水车薪,所以涉及到一个后续资金来源的问题。因此如何在有限的资金下正常运作并如期做出一定的成绩是最关键的问题,因为这样才能赢得股东的追加投资。

  二是人才建设问题。由于在此之前大家都没有什么经验,因此中彩联基本也处于摸石头过河的状态,所以急需解决的就是建立相应的人才队伍问题,需要很多法律、贸易、谈判方面专业人才加入。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教授李少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无到有,中彩联的成立对国内彩电业完善发展的积极意义值得肯定,不过从小做到大、再做强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从法律角度讲,也应该规避非法垄断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市场与消费报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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