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实施<计量法>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月22日,广州市质监局对广州地区生产的瓶装食用油和袋装大米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了监督抽查。
共抽查了43家企业43个批次的瓶装食用油净含量,经检验,2个批次不合格(均为实物净含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7%(而2012年第四季度瓶装食用油净含量的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1.1%,剔除纯标识的实物净含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8.3%);抽查了47家企业47个批次的袋装大米净含量,经检验,1个批次不合格(标识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1%(而2012年第四季度袋装大米净含量的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8.7%,均为实物净含量不合格),而实物净含量的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
可见,2013年第二季度瓶装食用油和袋装大米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上升。根据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广州市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区(县)质监局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