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浙江省纤维产品质量违法突发事件的管理,全面履行纤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纤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响应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6月17日,浙江省纤检局出台了《浙江省纤维检验局纤维产品质量违法舆情捕捉质量预警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纤维产品尤其是“黑心棉”质量违法信息等相关舆情的捕捉、质量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舆情捕捉方面,划定了舆情捕捉的媒体范围,明确指出要重点关注中央电视台、浙江电视台等新闻报道较发达且影响力较大的频道;重点关注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主流门户网站;重点关注“新浪微博”、“搜狐微博”、“腾讯微信”等有较大影响力的信息传递介质。监控主要内容包括涉及浙江省范围内棉花、茧丝等天然纤维在收购、加工、使用过程中的质量违法事件的报道,涉及浙江省范围内再加工纤维及絮用纤维制品质量违法事件的报道,特别关注提及“黑心棉”用语的有关报道。
在质量预警方面,规定在舆情捕捉过程中,要认真分析、研判捕捉到的媒体信息,发现需要提出质量预警的信息,及时做好搜集、分析、建议等工作,提出质量预警。
在应急处置方面,成立了浙江省纤维检验局纤维产品质量违法舆情预警捕捉及处置领导小组,同时根据舆情信息内容的重要性,将突发事件分级处置。办法中还对媒体应对、领导批示处理、后续报道关注以及处置完毕后进行总结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该办法的出台为在浙江省纤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到有效预防、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措施有力、处置得当提供了保障。目前,本办法将在纤检局内部试行,待运行成熟后向全省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