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山西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6月21日,山西省质监局公布了太原等5个地区的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报告,抽样合格率为75.71%,不合格批次均为山西省外企业生产。导致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或对原材料把关不严,致使生产的农药有效成分含量低。
本次共对太原、阳泉等5个地区生产和经销企业的70个批次的农药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53个批次,不合格17个批次。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有效成分含量是衡量农药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农药杀虫除害的关键,关系到农药的药效。如果使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农药,将直接影响到杀虫效果,影响到农作物的生长。二是乳液稳定性不合格。乳液稳定性不合格会导致农药的质量不稳定,使用后可能对作物产生药害,使植物的叶面受损,达不到预期药效。三是pH 值不合格。pH值超标会影响农药的稳定性,达不到预期药效。四是水分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