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首次设立“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经过严格核查,6月21日,3家领军企业获得这一奖项。
记者从新疆自治区质监局了解到,这一奖项是该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每两年评定一次,主要授予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为新疆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全社会具有显著示范作用的各类企业(组织)。
经由政府相关部门、全区内外知名学者、质量专家、行业人士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核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变压器厂、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溢达纺织有限公司从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获得首届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6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3家企业表彰奖励,并向每家企业发放奖励金100万元。
新疆自治区质监局局长刘新胜说,荣获首届“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的3家企业不仅代表了新疆企业管理的最高水平,也代表了新疆三大产业发展方向。其中,特变电工新疆变压器厂是新疆机械装备制造业中的佼佼者,金风科技代表了新疆新兴产业的最高水平,新疆溢达代表了新疆纺织工业的最高水平。
除获奖的3家企业外,新疆共有39家企业申报了首届人民政府质量奖。刘新胜表示,参评企业经过十分苛刻的核查,不仅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和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受到关注,安全事故、环保是否达标、是否存在偷税漏税和虚假出资现象等也是“一票否决”的关键。
按照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有效期为四年。获奖企业(组织)可在有效期满后重新申报,复评企业(组织)不占当年奖励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