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日披露,2012年,中国共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3813批次、8.86万吨、9.81亿美元。其中,检出不合格的43批次、80.95吨、66.92万美元,分别占进口的1.13%、0.09%、0.07%。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了退货或销毁,未进入国内市场。
2013年,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进口乳制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一方面明确了进口乳品经营企业负首责,要求进口乳品经营企业建立质量自控体系,对进口产品进行自检,保障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另一方面突出了全过程监管理念,从出口产品准入、境外企业注册、进出口商备案、口岸检验到建立进口记录和产品追溯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
国家质检总局称,上述措施有效保障了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没有发生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问题。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下一步将贯彻落实2013年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提出的要求,继续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检验监管工作,保障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让消费者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看得明白,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