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政府将奖励名牌企业和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90万元资金全部划拨到位。十堰市政府通过对名优企业进行奖励,在全市范围营造了良好的质量兴市工作氛围。
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兴市工作。2009年2月17日,湖北省政府质量兴省战略决定之后,十堰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成立了以十堰市长为组长的实施质量兴市战略领导小组。
2012年,十堰市政府召开了两次政府常务会议、三次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出台了《十堰市武当质量奖管理规定》、《十堰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文件,将质量兴市工作目标纳入各级政府和成员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
将质量兴市(县、区)活动专项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从该市级财政中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经费补助,对荣获“武当质量奖”和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此外,十堰市财政还分别拿出1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质量兴市及武当质量奖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