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安徽合肥市质监局在肥东县质监局召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集中考核评价和定期监督检查部署会。合肥市质监局副局长许景高出席会议。合肥市质监局监督处相关人员,肥东、肥西、长丰和庐江县质监局监督科长和质检机构负责人、业务负责人等2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合肥市上半年市级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讲评,对进一步开展好下半年市级定期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置。许景高在会上强调,各县(市)质监局、质监分局和检验机构要充分认清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的重要作用,充分认清开展市级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的地位,充分认清当前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新定位,面对新形势,适应新要求,抓住机遇,提升能力,高标准完成好合肥市产品质量监督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合肥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发挥好积极的作用。
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行为,提高检验机构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的工作质量,保证检验结果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在各县质监局及所属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合肥市质监质监局抽调各检验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各一名组成专家组,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细则》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第九条规定,采取集中交叉互查的方式,对承担安徽省级监督抽查、合肥市级监督抽查、合肥市级定期检查检验任务的庐江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合肥市级定期监督检查检验任务的肥东县质量监督技术所、肥西县质量监督技术所、长丰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四个县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开展了现场核查和分类评价。经考核评价,四个县级质检机构均确定为Ⅱ类检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