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质检总局下发了文件,明确要求加快推进供热按表计量工作。热量表是供热计量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用热双方用于贸易结算的依据,其量值的准确直接关系着供用热双方的共同利益,应依法进行安装前首次检定。
2013年,为切实开展热量表的首次检定,辽宁省大连市质监局与大连市建委供热办就首检申报单位等问题进行了多次意见交流,邀请供热单位代表座谈,听取基层单位的意见,经过反复多次的沟通协调,于4月底下发了《关于加强热量表安装前首次检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热量表安装前首次检定申报单位、首次检定实施单位和检定工作程序。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6月初,大连市质监局与大连市供热办联合召开了全市供热骨干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热量表安装前首次检定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大连市质监局与大连市供热办分别就供热按表计量工作及热量表首次检定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对供热单位如何使用民生计量管理系统实现热量表的检定前备案进行了培训。至此,热量表安装前首次检定工作全面展开,大连关系民生的“民用四表”也由此全部实现了依法管理。
今后,大连市质监局将通过民生计量管理系统,实时掌握全市热量表的首次检定情况,对未按规定申请备案检定的供热单位加强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全市热量表的受检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