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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发布8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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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技术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部署开展电线电缆、儿童用品、学生文具、车用汽柴油、林木制品、化肥、节水产品、建筑防水卷材等8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要求,切实做好全区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综合整治促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将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作为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质量监管、服务区域发展的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重点工作。坚持扶优治劣、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指标,努力实现上下联动、内外联合。加强质量监管,解决关键问题,规范产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格产品质量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提高生产许可准入门槛。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保持质量提升高压态势,实现产品生产源头、流通领域、消费市场全程管控。全面提升工业产品质量,为实现内蒙古繁荣富裕、和谐美好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质量保障。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电线电缆质量提升。各地要充分发挥质量提升联合工作机制,联合当地经信、工商、供电、行业联合会等部门和组织,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召开联席会议,认真研究部署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按照《关于促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联〔2011〕585号)部署检查工作。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电线电缆生产环节质量监管,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查,切实落实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约谈,加大电线电缆违规生产行为打击力度。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及国家产业政策的约束性规定,全面清理上报电线电缆生产许可管理情况。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查流通领域电线电缆销售企业,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持高压态势,为质量提升开创良好市场环境。各电力、供电等主要采购使用单位,要加强招标采购、制造安装等使用环节质量监控,遏制低价恶性竞争,推行电线电缆企业工程招标质监介入机制。

  (二)儿童用品质量提升。内蒙古儿童产品质量提升的重点是流通领域,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儿童用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联〔2012〕841号)精神,强化部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突出重点产品和重点市场,加大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对玩具、童装、童车、童鞋、纸尿裤等5类儿童用品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玩具、童车产品的监管和不合格企业的查处。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妇联组织的沟通协调,结合开展保护儿童权益的各类活动,积极反馈儿童产品质量信息。各地质监、工商、妇联部门要强化协作,积极配合,联合开展儿童产品质量提升活动。

  (三)学生文具质量提升。各盟市质监局加强与工商、教育部门沟通,共同组织开展学生文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分析研判文具质量安全风险形势,重点抓好流通领域和使用环节的质量提升。积极开展以“关注学生健康,提升文具质量”为主题的“安全文具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广泛宣传文具选购和安全使用常识,开展区域质量提升行动。质监、工商、教育部门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手段,从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全程查处,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让学生使用安全健康文具。

  (四)车用汽柴油质量提升。车用汽柴油质量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成为消费者和媒体关注的焦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安厅、质监局、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全区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内商运字〔2013〕503号)要求,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道路的油库、加油站组织开展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以假充真、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徽标侵权、标识不清行为,同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开展专题报道,有力曝光质量违法行为,倡导诚信守法,保障消费安全。

  (五)林木制品质量提升。内蒙古现有林木制品企业67家,其中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共41家占61%。呼伦贝尔市、通辽市作为重点林木制品生产区域,要以量大面广的胶合板、细木工板、强化木地板等人造板材为重点,开展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行业抽查。其他地区重点加强市场流通领域和下游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加强质监、工商、住建部门密切合作,控源头、查渠道、堵末端。要严格生产许可,加强证后监管,严格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检验机构,开展区域综合整治,促进区域林木产品质量提升。

  (六)化肥产品质量提升。各地要从生产源头、流通领域、使用环节组织开展化肥联动抽查。质监部门要按照新的许可条件重新审查清理获证企业,严格证后监管,深入落实分类监管制度,对已实施分类的复合肥、磷肥等获证企业,抓好措施制定工作,适时动态监管。扩大抽查覆盖范围,严格企业生产标准,加大不合格生产企业后处理力度。配合工商管理部门严格流通领域中的监督抽查,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化肥产品的违法行为,把合格优质的化肥产品推荐给农民,做好正确引导农民使用合格化肥的宣传工作,把好使用关。

  (七)节水产品质量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普及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资源〔2012〕407号)精神,在2012年提升工作的基础上,质监、工商、水利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开展节水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组织对无规共聚聚丙烯管材、陶瓷片密封水嘴、陶瓷坐便器、滴管带等4类节水产品开展监督抽查。重点放在流通领域,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处置力度。排查上述4类产品生产企业,并进行登记上报。积极开展区域综合整治,监督与服务并举,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区域节水产品质量提升。

  (八)建筑防水卷材质量提升。内蒙古防水卷材生产企业较少,市场销售的防水卷材大部分是区外产品,各地要集中对辖区防水卷材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掌握辖区生产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情况。有生产企业的盟市质监局要结合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日常执法查处以及调查投诉举报工作,重点加强对无证生产、无标生产和“低标”生产等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没有生产企业的盟市质监局应加强与工商、住建部门的密切协作,重点对市场和使用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对生产和销售市场进行随机抽查。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加强监管联动机制,加大工程监管力度,增加专项检查频次,强化工程材料见证检验制度。要根据质量提升和产业发展需求,完善相关技术标准,改善内蒙古建筑防水卷材低质量、低产能的现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是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具体措施。各盟市质监局要高度重视,把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为强区富民提供质量支撑。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内部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和分工配合。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采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的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顺利开展。各盟市质监局要将《8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于6月底上报内蒙古质监局监督处。

  (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各盟市质监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在上下联动、凝聚合力上下功夫,做到密切配合有效联动,将开展质量提升与监督抽查、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防止重复工作和顾此失彼。开展8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一定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当地产业状况,选择百姓关切、社会关注、政府关心、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开展好质量提升工作。

  (三)狠抓落实,确保效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产品质量提升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重点指标开展行动。在质量提升工作的进展中,既要防止“一哄而起”作表面文章,又要避免“蜻蜓点水”式的浮夸做法。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照有则实、无则虚的原则,开展8类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决不搞“一刀切”、“一勺烩”,把质量提升行动做实做细做好。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质量提升行动的措施;要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和方法,抓出自身特色,努力构建质量提升长效机制;要通过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监督成效,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质量责任;要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加强质量提升行动的宣传,使这项工作深入人心;要注重研究质量提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质量提升工作的办法和经验。

  各盟市质监局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总结2013年10月底前报内蒙古质监局监督处。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6月14日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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