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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清“额定容量”和“最大容量”引发多起计量投诉 汽车油箱容量标注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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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升的油箱,为何装了55升汽油。”这是广东省质量技监局12365举报投诉中心经常接到的司机对加油站的计量投诉。然而每次检查除有个别加油站存在计量作弊行为外,绝大部分均为无效投诉。经调查,原来是燃油箱容量标注在作怪。

  近日,该举报投诉中心调查发现,由于大多品牌汽车在使用说明书上明示的只是燃油箱“额定容量”,未标注“最大容量”,因此“额定容量”被误解为“最大容量”,成为众多司机投诉加油站计量作弊的主要原因。

  随着汽车进入家庭步伐加快,人们对加油站的计量投诉成为民生计量的投诉热点之一。广东省质量技监局多次针对这一问题对该省加油站进行检查,结果表明,除发现有极个别的加油站存在故意破坏电脑芯片或主板,擅自改动、拆装、偷换电脑芯片等现象外,绝大多数加油站的在用加油机全部具有有效检定证书,其计量准确度均在合格范围内。

  这种无效投诉长期困扰着广东省质量技监部门。去年,汕头市一长安面包车的车主到中国石化汕头市金湖加油站加油,共加90号汽油48升。这名司机当即找加油站站长理论,为何汽车燃油箱标明是40升,却加了48升。双方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请来汕头市质量技监局计量检测所前来检测。在加油站、车主、长安汽车销售人员三方监督下,检定员分别用20升和50升的标准计量容量对加油机进行计量检定,检定结果为合格。但车主依旧对检定结果不认同,便向汕头市质量技监局稽查大队反映,要求验证油箱的容量,稽查人员现场监督长安汽车销售人员将油箱卸下倒净箱内余油后,由计量检定员对油箱的实际容量进行检测,结果加到54.5升才将油箱加满。根据《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的规定,“额定容量”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液体容量的95%。也就是说,一个标注“额定容量”50升的油箱,实际可装近55升的汽油。

  据广东省质量技监局举报投诉中心调查,多数汽车生产厂家为了提高汽车安全系数,使汽车燃油箱“最大容量”比“额定容量”多出7%甚至10%。特别是轿车系列,由于厂家从车身整体结构和美观等方面考虑,燃油箱形状不规则和输油管路较长,轿车燃油箱“额定容量”和“最大容量”之间存在差值更大。
据了解,目前我国各种汽车使用说明书上明示的油箱容量,并不是汽车燃油箱的“最大容量”,在汽车生产厂家未标明燃油箱“最大容量”的情况下,许多汽车用户不了解汽车燃油箱“额定容量”和“最大容量”之间存在差值,引起对加油站的计量投诉较多。有关人士呼吁:汽车燃油箱在标注“额定容量”的同时,应明示燃油箱的“最大容量”,从而避免因此带来的误解。
作者:沈洪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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