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太原市政府决定授予山西华顿实业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 “太原市首届政府质量奖”,并对每家企业奖励40万元。太钢、太重则被授予“太原市质量管理特殊贡献奖”。
“太原市首届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分别为,山西华顿实业有限公司、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太重煤机有限公司、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太原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和山西水塔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奖企业由太原市政府进行表彰,给予40万元奖励,颁发奖杯、证书,并向社会公布。上述企业可在企业形象宣传中使用政府质量奖称号。
这六家企业是经过重重考验才获得此项殊荣的。2012年8月,首届政府质量奖开始评选,太原市共有19家企业进行了申报。本着“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的原则,太原市邀请10名来自不同行业,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了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组,严格按照评审规则对申报企业进行了材料评审、陈述答辩、现场审核三个环节的评审。每轮过后,在太原市监察局的监督下,太原市质监局、经信委、统计局共同对结果进行统计、确认,并予以公示。
经太原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山西华顿实业有限公司、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太重煤机有限公司、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太原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山西水塔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家企业被确定为“太原市首届政府质量奖”拟获奖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