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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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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伤残分类和保障覆盖范围将大幅扩展。2014年1月起,商业保险涉及意外伤残给付将按此标准执行。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将从2014年1月1日起使用,相比原标准,新标大幅扩展了对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在伤残分类、残情条目和保障范围覆盖上处于世界同业标准的先进水平。

  标准修订项目组组长方力:“老标准来讲,我们只有7级、34项,说明文字11条。新的标准已经扩展到8大类、281项,分级也分成了1到10级,数量大大增加,尤其增加了以前标准较少包括的内脏系统的条目数。以前覆盖范围较窄,而且主要集中在肢体损伤,现在明确了包括精神损伤和智力障碍,更为突出的是我们增加了‘烧伤’这一类型。”

  我国现行残疾标准有多个层次和种类。以道路交通事故为例,对于保险行业新标与公安部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产生冲突的可能,中国法医学会技术标准科研部主任宁锦表示,有这个准备。

  宁锦:“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还应该用道标,咱们这个标准主要用于商业险的意外,但可能这两项有些交叉。所以我们的标准的制定中,充分考虑了道标的内容和保险人身伤残的赔付条款,等级是一致的,也是分的10级,就没有在等级上不匹配的现象了,在条款上也做了一些调整。”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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