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国标委办[2009]3号)的相关要求,第一届全国电工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2)工作已届满,开始筹备换届工作。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第二届全国电工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SAC/TC412主要负责电工专用设备领域标准化工作,具体包括发电机制造专用设备标准、变压器及电抗器等制造专用设备标准、电瓷制造专用设备标准、电机制造专用设备标准、高低压电器制造专用设备标准、绝缘材料制造专用设备标准、蓄电池制造专用设备标准、锅炉制造专用设备标准、电线电缆制造专用设备标准以及其他电工产品制造专用设备等标准。现面向全国征集相关领域的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生产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检测机构以及用户单位等方面的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1)对本专业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仍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工作,熟悉并愿意从事标准化工作;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委员候选人须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四份,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五张(用于制作委员证);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请于2013年7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及照片邮寄至SAC/TC412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将word版电子文档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3)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评审,通过对报名单位及个人的工作能力综合评定,确定下一届委员名单,择优形成新一届委员会组建方案后,上报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
四、联系方式
SAC/TC412委员会秘书处: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总部基地188号12区30号楼
邮 编:100070
联系人:潘理达
电 话:010-68270781-8009
传 真:010-68172033
E-mail:ldpan_06@163.com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略)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