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卫生部自2013年3月1日起,要求向以色列出口水产品(主要是鱼产品)提交新的水产品卫生证书。
中国质检总局6月3日决定,于2013年6月1日起,向出口以色列水产品签发新的卫生证书。6月1日之前签发的原卫生证书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