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安全隐患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乘梯的安全便利,内蒙古锡盟特检所根据《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内质监特发〔2013〕257号)、《关于加强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内质监特联〔2013〕245号)等相关文件,在全盟范围内积极开展电梯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细化检验项目,提升检验质量
通过对电梯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梯内是否张贴检验合格标志、警示标志,是否制定了电梯运行应急预案,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梯维保合同的签订和电梯维保记录是否齐全等方面的检查,督促使用单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深入企业检验,确保电梯安全
为节约企业时间,确保电梯及时检验,锡盟特检所联合监察部门全面开展电梯隐患排查工作,该所检验人员分为三组,分别对锡市、宝昌、西乌旗等地50余台电梯进行检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并出具检验报告,有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针对商业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强、受众面广等特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中,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促进群众安全使用电梯,营造良好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