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余姚检验检疫局在监督抽检一批出口不锈钢倒酒器时发现,该产品镍迁移量达0.275mg/dm2,超过国标规定限量的1.75倍。
据分析,与食品接触不锈钢制品生产企业在选择材料时存在三大误区:一是仅依靠外观性能来选择,不锈钢制品的质量安全尚未引起足够关注;二是不按进口国要求选择,仅凭经验选择不锈钢材料;三是未进行必要的供应商资质评价,也未要求对方提供质量保证书及化学成分分析报告。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不锈钢制品生产企业:一要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及时关注国外法规的变更,特别关注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相关法规的特殊要求。二要加强原料采供控制,完善原材料采购制度,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尽量挑选大的、有资质的不锈钢生产企业作为原料供方,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和约束机制。三要加强原料及成品检测。对存疑的不锈钢原料应在采购时进行化学成分分析验证,成品特别是首次量产的产品应送往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有害物质检测,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