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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节日彩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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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中旬以来,广东省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市生产领域节日彩灯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9-2008《灯具 第2-20部分:特殊要求 灯串》、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 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 15482《产品质量监督小总体计数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等标准,对结构(导线管)、外部接线(电源连接方式)、外部接线(截面积)、内部接线(截面积)、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火)、谐波电流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1、防触电保护:本次抽查有1批次不合格。本次抽查检验发现一灯串产品在徒手拉开灯串与电源连接器后,试验指可触及连接器内带电部件,不符合标准要求。防触电保护作为灯具的安全项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生产企业应重视灯具防触电要求,本次灯串的防触电不合格主要是由于其结构造成,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安装时应充分考虑产品的各种使用状态,应保证防触电的外罩和其他部件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可靠的固定,在正常操作中不会松动,徒手通过简单动作可取下的罩盖均不予取下,避免危及使用者的安全。

  2、耐热、耐火和耐起痕:本次抽查有2批次不合格。本次抽查检验共发现两个批次产品,其固定带电部件材料球压压痕大于标准规定。当灯具内部电器元件短路和电接触不良产生闪络、放电,或长时间使用等情况时,导致固定带电部件材料承受高温,如材料不满足标准要求时,可能导致固定带电部件材料变形,从而带电部件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变小,严重时会引起短路和触电危险,直接危害人身财产安全。

2013年广州市节日彩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号型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综合判定
不合格项目
1
广州市立大灯饰有限公司
LED软条灯(灯串)
Nedar立大星光
LD-XS-5050-60P-220V
2013-1-14
不合格
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
2
广州市荔湾区亿高灯饰加工厂
LED彩虹管
----
L01-YG-F4W
2013-1-8
不合格
外部接线(截面积);防触电保护;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
作者:佚名 来源:广州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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