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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检验检疫局加强对进口婴幼儿奶粉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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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广东深圳各口岸1月至4月共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67批次,重量2907吨,比2012年同期分别减少了7.0%、33.0%,未发现有质量安全不合格的情况。

  自5月1日开始实施《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来,深圳检验检疫局以严谨的检验、严格的监管保障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安全:认真核查进口商提供的“卫生证书”,确保证书齐全、有效;在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的过渡期内,要求进口商提供境外生产企业的合法生产资质,严防非法境外企业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进入国内市场;对标签实施全面检验,要求进口商提供境外生产企业对配料表和营养成分的确认文件。同时,严格落实对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文标签加贴情况的监督,通过双人现场查验,确保其标签内容与备案一致且进口产品全数加贴中文标签;严格要求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在首次进口时,进口商需提供其产品对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所有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非首次进口的则提供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重点项目检测报告,并结合科学的风险分析结果,加强对高风险项目和预警项目的检测。

作者:曾岳峰 谢丽英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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