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验检疫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我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从保国安民的高度,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和全过程监控的理念,结合浙江农产品食品生产实际,从健全长效机制、严格准入制度、狠抓源头、推动农业标准化和完善检验检疫技术手段等五个方面,出台了全面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的17项措施,全力构建浙江进出口食品安全监控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浙江检验检疫系统出境农产品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体系。做到信息即时互通,控制不合格产品的出口。
二是推进电子监管模式,大类产品电子监管的覆盖率达到100%。以电子监管为平台,进行出口水产品、面食制品、蒸青茶分类管理试点;试行出口虾类产品、蒸青茶追溯体系信息化管理;逐步增加电子监管的商品种类。
三是全面推行出口企业质量承诺制度,扩大良好企业名单,确保企业诚信。所有出口食品企业全部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继续推行良好企业名单制度,力争从现有的14家扩大到30至40家。
四是探索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针对浙江省出口蔬菜的特点以及各国的安全卫生要求,积极探索不同品种、不同类型蔬菜基地的有效监管模式,加大对高风险产品的管理和监控力度。积极推进出口农产品的免验工作,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完善自检自控体系。
五是强化进口查验、进口监控和后续监管制度,反制国外技术壁垒。进一步完善进口查验制度,对进口食品实施批批检验;严格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符合性检验工作;进一步完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计划,增加监控项目,扩大监控范围;进一步规范进口食品后续监管工作,强化证单核查和现场监管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六是做好国外技术壁垒的应对工作。加强TBT、SPS专家队伍建设,加强辖区内大宗进出口产品的风险分析工作。
七是加强考核管理,确保新注册企业的质量。推行所有新申请对外注册企业和新注册企业由浙江局认证监管处统一进行异地评审制度,严把考核关。
八是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有关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工作的法规规章。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实时跟踪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及时为各方提供进口国的注册要求。
九是切实抓好专项异地检查,提高卫生注册工作的有效性。重点抓好出口茶叶、罐头生产企业的专项异地检查,积极探索卫生注册工作在各类重点产品中的着力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卫生注册工作。
十是大力推进出口食品“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向标准化、集约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对种养殖基地严格实行检验检疫备案管理制度,重点拓展好出口水产品生产基地备案数量,做好2008年出口茶叶全面实施基地备案的基础性工作,继续推进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出口肉类、蛋制品配套养殖基地的备案工作。
十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已备案种植、养殖基地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地备案管理制度,加大对已备案基地的检查、复核、年审力度,对基地实施动态管理。
十二是加强疫情疫病监测和农兽药残留监控,规范药品使用,从源头上抓好出口食品的安全工作。对所有备案基地及其周围地区禽流感、口蹄疫等疫情疫病进行有效监控。出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检疫措施,确保备案基地健康无疫。
十三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推动浙江省种养殖业与国际标准种养殖规范接轨,鼓励龙头企业发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十四是积极推广养殖业的GAP认证,促进畜禽水产养殖生产标准化。鼓励基地和企业通过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操作规范(GMP)、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等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起一整套科学、完备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十五是进一步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引导种养殖备案基地农民科学用药,按标准用药;进一步加强对兽药存放、使用的管理。
十六是做好信息跟踪分析工作。指定专人跟踪收集分析欧、美、加、日、韩等国家和地区食品法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结合浙江省食品农产品安全现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发布有效信息,提早采取应对措施。
十七是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使检测技术跟上业务工作需要;针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和欧盟食品卫生新法规实施以及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开展前瞻性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