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吉林检验检疫局于入境邮寄物中截获犬血清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5月21日,吉林检验检疫局邮检工作人员从入境邮寄物中截获国家明令禁止入境的动物血清——犬血清,这是该局首次在入境邮寄物中截获犬血清。犬血清属于血液及其制品,可能携带可感染人或动物的多种病毒,如细小病毒,狂犬病毒等,属于高风险物品,一旦泄漏扩散,对人身安全和动物养殖业存在较大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明确规定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为禁止进境物。用于科研的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收件人或寄件人须向进出境口岸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同时还需具有寄出地区或国家开具的动物检疫证书。

  据吉林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该犬血清是在对一件来自台湾的包裹进行查验时发现,目前已对收件人下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对邮件作了销毁处理。

作者:李艳丰 姚远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9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