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召开首届“市长质量奖”颁奖大会,对3家获奖企业予以表彰并进行奖励,3家获奖企业各得奖金100万元。该市成为全省第一个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为评价标准设立“市长质量奖”的城市。
按照《吉林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吉林市“市长质量奖”是年度奖,奖励数量为2~5个,授予对象为在吉林市登记注册,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质量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在国内或者省内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奖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获奖企业,用于获奖企业质量工作的持续改进、技术攻关和人员培训。
通过组织企业申报,聘请专家评审,吉林市评选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神华集团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首届(2012至2013年度)“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