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组织排查小组先后20余人次对辖区进出口肉类企业开展风险排查。该局对存在成分掺假风险隐患的产品、辅料一一进行实验室检测。经排查,2013年1月至4月,辖区进出口的1414批、2.05万吨肉类产品,均未发现问题。
目前,青岛检验检疫局辖区有出口肉类企业16家,主要出口熟制禽肉、猪肉类产品;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企业中实际开展进口肉类业务的收货人10家,进口产品全部为冷冻生肉类,包括带/去骨牛肉、猪肉及副产品、冷冻鸡肫、鸡翅等。
为防止出现肉类掺假问题,青岛检验检疫局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对出口肉类原料、辅料的自检自控,认真履行主动报告制度。二是对批批出口的猪肉产品、无清真要求的禽肉产品和进口肉类加强现场查验和感官检验,保证货证相符。三是对输欧盟的熟制禽肉和出口马来西亚的生禽肉,加强对原料采购和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对产品和辅料抽样送检猪成分,确保符合清真食品标准要求。对辖区4家获得出口清真肉制品资质企业的4种生、熟鸡肉产品(包括冻鸡肉泥、蒸鸡大胸、蒸鸡大胸切条、烤蒸鸡胸肉丁)和1种辅料(棕榈油)进行抽样检测猪成分后,均未检出不合格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