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浙江宁波市质监局组织有关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及稽查支队监管人员,对辖区内18家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这次监督检查的检查条款共504条。其中符合项400条,占79.4%;基本符合项60条,占11.9%;不符合项44条,占8.7%。从监督检查结果看,大部分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规范有效,检测人员技术能力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但是,也发现个别检验机构日常管理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存在着不注意关注检验标准的更新和修订状态、未及时进行新标准的确认和不重视合同评审工作、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到位等问题。
宁波市质监局监督检查人员对存在问题的检验机构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部分机构已按期完成整改工作。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食品检验机构应加强有关标准、方法和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培训,并提高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