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齐质技监发【2013】2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承压罐车、车用气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规范龙江县辖区车用气瓶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黑龙江龙江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对辖区内车用气瓶进行了专项整治。
龙江县质监局对辖区车用气瓶安装、充装、管理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监察人员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员,建立和完善事故预警、预防、救援等机制,并要求出租车管理单位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在驾驶室内张贴“严禁吸烟”等警示标识。同时,还要求各车用气瓶安装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国家有关车用气瓶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保证了安装单位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规定,严格车用气瓶安装监检程序,保证车用气瓶监督检验工作正常、有效进行;进一步规范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程序,细化各种情况下的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取证规定,确保了车用气瓶产品质量和车用气瓶的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