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武汉市大部分粮油等定量包装商品未标注“C”标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据相关报道,卖场里的酒、食用油、奶粉等,都属于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处如果标有“C”标志,就证明足斤足量。可是,记者5月20日走访湖北武汉市内部分超市发现,大多数定量包装商品上,并没有标注该标志,其中不乏知名企业的产品。

  武汉市质监局的计量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1年开始,借鉴欧洲经验,我国决定推行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制度,C就是CHINA的首字母,首批确定酒、食用油、方便面、米、奶粉、牛奶、纯净水等13种定量包装商品采用C标志,带有C标志都是足量的商品,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由于计量单位是人为创制的,所以诚信是计量的灵魂。

  记者是走访了武汉市江汉区多家大型超市发现,除了酒类商品都带有C标志之外,方便面、米、奶粉、牛奶、纯净水等商品都没有看到厂商标注C标志,食用油仅有少数的品牌有C标志,一些知名的产品也没有标志。

  记者随机采访了九位顾客,几乎没有人了解定量包装商品需要标注C标志。记者还了解到,国家鼓励相关的厂家自愿参加计量保证能力评价,也就是C标志的评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样式。如果厂家想参与,可以由湖北省质监部门审查后予以备案,并允许厂家使用C标志。厂家没有经过备案擅自使用C标志的,责令让停止使用,并且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3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