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福建省东山县质监局召开全县肉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动员会,全县5家以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管及负责人1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局纪检组长林秀峰传达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介绍相关典型案件,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告知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罪和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要求肉制品企业加强原辅材料管控,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采购使用病死猪肉、非法屠宰肉、有害肉、无合法检疫证明肉、检疫不合格肉等不合格原料肉,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