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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检验检疫局助液氨出口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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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经广东湛江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一批重6000吨、货值348万美元的液氨顺利出口菲律宾。这是湛江口岸首次出口液氨。

  据了解,液氨属于危险化学品,具有高毒性和强腐蚀性。为确保检验过程的安全并提高检测结果可靠性和通关效率,湛江检验检疫局多措并举为湛江口岸首次出口液氨创造了良好条件。一是派人到贵州都匀生产厂进行前期调研,对液氨的取制样、检测、安全防护进行针对性培训学习。二是按照标准取样、检测。三是对出口液氨采取岸罐取样预检验,检验合格后通关放行的监管模式。

作者:马文勋 徐金龙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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