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江苏省质监局检验机构分类评价考核组一行莅临宿迁,对宿迁市质检所、宿迁市纤检所2012年度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发证检验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宿迁市质监局赵晓莉副局长、质监处负责人陪同检查。
考核组按照考核细则从抽样、样品流转、检验、检验报告的出具及结果上报等方面对两所2012年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发证检验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26号公告)规定,Ⅱ类及以上检验机构方可承担国家级、江苏省级监督检查。最终宿迁市质检所、宿迁市纤检所均顺利通过考核,达到Ⅱ类检验机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