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岛检验检疫局退运一批硼酸超标的印度尼西亚海蜇。该批货物重1.80万千克、货值2.16万美元,被检出硼砂含量为116.3mg/kg。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食品不允许添加硼砂的规定,黄岛检验检疫局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
硼酸俗称硼砂,未被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早年曾用硼砂增加食品韧性、脆度以及改善食品保水性、保存性,近年来又通过硼砂抑制酪氨酸酶的作用,防止酪氨酸经酵素作用及氧化作用而变成黑色素使食品变黑,保持食品色泽美丽而得到广泛应用。但经毒理学实验表明,硼酸在人体内有积存性,会引起食欲减退、消化不良、抑制营养素的吸收。因毒性较高,世界各国多禁止使用硼酸作为食品添加物,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食品中禁止使用硼砂、硼酸。
在此,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进口企业:尽量选择信誉高、品质好的贸易伙伴,加强对境外生产企业和原料的采购控制;密切关注我国进口食品相关标准和要求,进口前可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咨询了解,确保货物正常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