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浙江省长兴县有66家正常生产的生产许可证企业,数量多且分布分散,这给证后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长兴县质监局一直重视企业证后监管,切实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和许可证企业分类监管工作要求,推进“一档一表”许可证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
一是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一档一表”监管体系
在全县构建了监管网络,建立、划分责任区域,将监管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明确,做到了定区域、定责任、定企业、定人员,消灭了证后监管死角,保证了全县的证后监管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提高了监管效能和力度,变“要我管”为“我要管”,调动了每个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了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是建立了获证企业档案,增强了服务有效性
全县66家生产许可证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详细记录了企业的相关情况,并根据企业的质量状况、信用程度等分为AA、A、B、C四类进行分类监管,做到了底数清、数字准、科学实用。同时,各乡镇(街道、园区)质监站根据本辖区特点,把企业产品情况、获证情况、企业类别、监管人员、巡查周期等信息绘制成企业监管人员一览表,增强了监管服务的有效性。
三是定期巡查,实现互动
全县质监系统根据企业类别的不同,制定了定期巡查计划和巡查周期,由监管责任人按计划进行定期巡查,并根据巡查情况,由专人负责及时更新企业档案,实行了动态管理。在监管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促进了企业的规范生产,促进了企业自律,达到了与企业互相监督、双方互动的效果。
为确保监管工作显实效,湖州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县20个乡镇(街道、园区)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走访了部分企业,与一线许可证监管人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企业人员对许可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的监管服务工作找准“定盘星”。
今后,将进一步完善许可证“一档一表”监管体系;并以体系建设为载体,将监管与服务结合起来,提高监管有效性,实现全方位服务;及时更新企业质量档案,并按照浙江省质监局要求完成辖区内获证企业质量档案的升级工作,完善企业电子档案,做到动态管理;详细记录企业巡查记录内容,做到巡查与日常监督、巡查与纠正违法行为、巡查与查办案件“三结合”,使巡查真正发挥作用;加大对辖区内无证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对能够达到取证条件的企业,要进行帮扶,督促其限期取证;对不能达到取证条件的企业,要及时上报,坚决杜绝无证生产行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树立监管是第一要务的观念,全面提高监管人员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