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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提示:动物出入境检疫需“官方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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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女士向江苏常熟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其因赴美工作生活,准备携带家养宠物犬同行,特为宠物申请动物健康证书。检疫人员在查验中发现,其提供的宠物免疫记录显示,为该宠物犬实施狂犬病等疫苗免疫的宠物医院都不是官方认可的免疫单位,不符合检疫要求,因出国在即,该女士最终只好放弃了携犬同行的计划。

  伴侣动物为人类的亲密朋友,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允许旅客携带犬或猫入境,但各国的检疫要求各不相同,我国新发布的《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也有明确规定。近年来,随着国际间的往来不断频繁,我国出入境旅客人数逐年增长,携带伴侣动物出入境的人数也呈不断增加趋势。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旅客,携带伴侣动物出入境,应提前向检验检疫部门咨询,并做好相应检疫准备工作:

  入境伴侣动物:我国要求携带人员每人每次入境限带1只伴侣动物,伴侣动物仅限于猫和狗,入境时须有检疫证书和免疫证明并接受隔离检疫。

  出境伴侣动物:在出境前需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由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并出具动物健康证书。报检时须提交:携带人护照复印件、伴侣动物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疫苗接种证书(须在认可免疫点免疫和在有效期内)等。另外输入国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满足输入国的其他要求,如植入芯片、认可实验室狂犬病抗体效价检测等。动物健康证书有效期为7日,所以要确认好出境时间,以免证书过期。

作者:邓振宇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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