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齐质技监发【2013】21号文件《齐齐哈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是餐饮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巩固2012年液化石油气钢瓶整治成果,以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目的,黑龙江龙江县质监局对辖区内液化石油气瓶开展了安全大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是餐饮行业使用和储存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餐饮场所内设的瓶组站和燃气供气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餐饮场所供气单位或者个人运输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为餐饮场所提供服务的销售商所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重点检查了企业是否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制度是否健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没有建立事故救援预案,是否开展事故演练;报废气瓶是否按照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送到指定的气瓶检验站安全处理后进行监督破坏;是否有非法收购、销售、翻新报废气瓶的违法行为等内容。在检查的同时,龙江县质监局还积极进行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知识的宣传。
此次检查龙江县质监局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充装站点8家,餐饮单位20家,检查气瓶200余只,发放宣传单300余份。通过此次检查,有效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保障了液化石油气瓶的安全使用,提高了百姓安全意识,为百姓安全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