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所有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单位的监管,全面打击缺斤短两等违法违规行为,5月14日,江西省赣州市质监局出台《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技术规范》,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主要对全市范围内从事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充装的液化石油气质量、计量、残液及充装标识进行了规定,一般民用型号为YSP-15的液化气钢瓶充装量为14.5±0.4 kg,缩小了液化气充装净含量的误差外。同时首次对残液量进行了规定,即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残液含量不大于3%的体积比。
为确保《规范》有效落实,赣州市质监局还将要求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签订诚信计量承诺书,承诺自觉贯彻执行《规范》,并统一加贴计量合格标签和塑封;市、县质监部门还将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单位实行计量违规扣分制,对抽查不合格的充装单位扣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充装单位诚信得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