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内蒙古锡盟乌拉盖质监分局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5月8日至今,乌拉盖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锡林河煤化工有限公司、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隆鑫液化气站等三家企业特种设备使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1家液化气站充装证已超期,1家企业的1台在用电梯超出检验周期、四台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法人员责令存在问题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与此同时,为切实保障乌拉盖管理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确保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5月7日至5月13日,乌拉盖质监分局对辖区餐饮场所的液化气钢瓶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共排查44户餐饮场所,共162个钢瓶。发现一个在用液化气钢瓶超期使用,执法人员责令使用单位其停止使用超期气瓶。
同时执法人员还对液化气充装站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针对液化气钢瓶周期检验、气瓶充装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充装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专项立应急预案等问题进行检查。同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宣贯,进一步明确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