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广东省广州市12365系统共接各类咨询、举报投诉来电887宗,受理887宗。其中咨询类670宗;举报投诉217宗,较3月同期上升31.5%。食品类案件居首位。
受理食品类案件69宗,较3月41宗增幅较大。其中,举报投诉无证生产食品案件37宗,较3月同期上升94.7%;产品不合格21宗;标识标注问题7宗。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油等产品及番禺、增城、荔湾等区域居举报投诉前三位。质量类案件居第二位。
受理质量类案件56宗,较3月34宗增长明显。其中,举报投诉假冒问题15宗,有11宗位于白云区,主要涉及轻工产品、办公通讯、家电产品等;产品不合格13宗,主要有胶水、灯具、塑料制品等;标识标注13宗,问题集中于化妆品;无证生产7宗。特设类案件居第三位。
受理特设类案件49宗,较3月同期增加10宗。问题主要围绕电梯使用安全和违法使用、改装起重机械。计量类案件居第四位。
受理计量类案件42宗,较3月同期51宗有减少。主要问题仍围绕电子秤、地磅及加油机。4月接到首例有关公共信息标志不规范的投诉,涉及某路段标识牌标示“广园东、中路7:00-22:00 5T以上货车(含5T)不能通行”,按国家标准道路指示牌的计量单位“吨”应使用“t”表示,涉诉标牌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