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辽宁省抚顺市质监局组织各县区质监局、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联合对全市获得工业许可证的化肥、农药、农机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
执法人员对企业的合法资质、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原材料进厂、特种设备、产品标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等11类83项内容进行了认真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产品标识不全、包装产品不规范、检验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涉及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理。并与企业签定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增强了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