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能集团5月9日正式宣布,已于当日正式启动了相关的程序应对未经合法授权的娃哈哈非合资企业。
达能集团9日发布了《关于娃哈哈事件进展情况的通告》,通告称,“截止到今天,娃哈哈合资企业的管理层未对非合资企业的违法行为采取任何行动。在此情况下,达能集团于今天正式启动了相关的程序。”
4月11日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就娃哈哈违反了1996年双方签署的合资协议,在非合资企业生产及销售的产品上使用了娃哈哈商标一事,达能已准备好必要时对其采取法律行动。
而就在范易谋作此公开表态的前两天,作为合资企业的大股东,达能集团已向娃哈哈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宗庆后寄出了正式的书函,要求他代表合资企业起诉未经合法授权、非法销售与合资企业相同的“娃哈哈”品牌产品的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范易谋表示,如果娃哈哈合资公司管理层在规定的30天时间内不采取任何行动的话,达能将启动法律程序。
达能在9日的声明中再次提及了达能的这一表态和立场,重申“这是我们采取法律行动的第一步,并为解决争端设立了30天的期限。”
达能的这份通告称,“目前我们尚不便透露具体的程序,以及正在与合作伙伴进行的协商。”
不过通告仍然强调,“达能集团一直没有放弃通过和平协商解决争端的希望,我们也会为此尽最大的努力。”
不久前,在巴黎召开的达能集团股东大会上,达能集团董事长兼CEO弗兰克·里布曾首度公开表示希望能与宗庆后协商解决。但他也表示不排除起诉的可能。“让达能在中国不保护自己的利益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在这个国家还有其他很重要的果汁和奶制品方面的合作伙伴。”
根据最新的资料,目前达能与娃哈哈的合资公司年销售额为12亿欧元,占达能集团年销售额的3%左右。与娃哈哈成立的合资公司无疑是达能在中国最重要的投资之一。因此有分析认为,这是达能自始至终希望与娃哈哈协商解决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了解,由于双方分歧过大,因此此前的谈判并不顺利。达能和娃哈哈曾于4月23日在地方政府的斡旋下坐到一起开展谈判和对话,但最终双方不欢而散。
9日晚,娃哈哈新闻发言人针对达能声明作出回应。回应内容为: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形式披露事实真相。我们将认真准备,积极应诉,奉陪到底。
然而,一旦娃哈哈最终未能与达能达成妥协,其在即将到来的法律诉讼战中,胜算几何?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娃哈哈中方恐怕难以胜诉。因为在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合资时,“娃哈哈”商标经评估机构评估后作价1亿元,根据他们之间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娃哈哈集团向合资公司注资包括5000万元无形资产,即娃哈哈商标价值的一半,娃哈哈商标价值的另外5000万元由合资公司出资购买,娃哈哈中方由此获得了合资企业的股权,“娃哈哈”商标权已完全归属于合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