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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版REACH法规2014年5月即将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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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0日,韩国国会通过韩国化学品注册与评估草案(又称K-REACH),该法案旨于2014年5月1日生效,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韩国REACH是继欧盟REACH之后,又一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化学品管理法案的诞生。该法案的通过与实施,将对全球化学品行业造成巨大影响。  

  K-REACH与欧盟REACH法规类似,也是一部对于物质进行规管的法律法规,其内容也框架性地涵盖了注册、评估、授权、限制这几方面的内容,其中多方面的规定与欧盟相似,但二者仍有许多不同之处,需要企业引起注意。 

  K-REACH对企业的要求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备案:化学品的生产商、进口商、下游用户需要每年通报新化学物质和现有化学物质(>1吨/年)的吨位和使用信息。二是登记:生产或进口新化学物质或优先评估物质(>1吨/年)的企业需要提交登记。三是风险评估:生产或进口化学物质吨位大于10吨/年,需要对化学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并提供风险评估报告,对于吨位低于100吨/年的化学物质,将给予一定的缓冲期:10~20吨/年,缓冲期为5年;20~50吨/年,缓冲期为4年;50~70吨/年,缓冲期为3年;70~100吨/年,缓冲期为2年。五是供应链管理:化学品企业应保持化学物质信息在供应链上向上下游传递。六是消费品评估:对特定的消费品要进行风险评估,如空气清新剂、除臭剂等。七是物品中有害物质通报:若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1吨/年或者浓度高于0.1%时,应通报该物品中有害物质信息。 

  韩国对化学品生产控制极其严格,其大部分化学品生产基地都在国外或者从其他国家进口化学品。与欧盟REACH类似,对于出口化学物质到韩国的海外企业在履行相应的法规义务时必须指定一个具备韩国合法实体的唯一代表(OR)进行委托操作,影响面极广。目前,中国已超过日、美,成为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国,韩国已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国和第二大进口国,两国在经贸上具有较强互补性,为经贸合作提供了持久动力。因此,韩国REACH法规的实施对中国化工产品出口将带来极大限制。 

  宁波是我国液体化工品重要枢纽、石油化工储存基地。据统计,2012年,宁波进出口化学工业品及其相关产品的金额已达147亿美元,在“十二五”规划中,宁波还将建成亚洲领先、全球最大的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和精对苯二甲酸(PTA)生产基地。关注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要求,对宁波地区化工品生产企业来说意义重大。 

  为此,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企业,虽然韩国REACH采用欧盟REACH法规的模式对化学物质进行管理,但二者仍有许多不同之处,需要企业积极开展资料收集及学习,以应对新法规的实施。一是积极了解韩国K-REACH法规具体内容,成立专门的应对部门进行处理,也可寻求检验检疫、行业协会等部门的技术和信息支持;二是按照K-REACH要求积极做好产品梳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备案、登记、评估等工作;三是下游产品企业需及时通报化学物质信息、提交登记,从来源上确保其符合K-REACH法规要求,并做好检测工作,特定消费品还要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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