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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定食品未经认证严禁标注误导性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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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记者获悉,北京市质监局将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标签不规范问题展开专项整治,未获有机产品认证,不得标注“纯天然”。 

  转基因食品要标注明示

  北京市质监局指出,食品标签问题目前已成为关注热点,此次将重点治理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的“如实标注”和“规范标注”问题。 

  其中“如实标注”包括真实属性、执行标准、生产日期、营养标签、认证等方面。北京市质监局食品处介绍,像瓶桶装饮用水、蜂蜜、大米等单一原料产品,也要标注“配料表”,标签上的“执行标准”不得缩写简写。食品的“生产日期(制造日期)”是指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同时要求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应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不得在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和“无污染”、“纯天然”等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 

  标签违法将责令停产

  另外,食品标签的配料表、净含量上做到规范标注。北京市质监局指出,食品标签中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如预防感冒、提高免疫力等;食品添加剂名称按标准中的通用名和标准名称标注。 

  北京市质监局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要在6月底前对现有标签逐一核查,确保所有使用的食品标签内容真实合法,不符合的标签立即停止使用,对已流入市场的产品主动召回。之后的监督检查阶段,一旦被质监部门发现存在违法,将直接予以立案查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召回不合格产品,并纳入企业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追究刑责。

作者:佚名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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