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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加强中国产大葱恶唑菌酮含量监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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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1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0419第1号通报:5月8日,根据2013年3月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29第3号通报(于2013年4月11日修正为食安输发0411第1号通报),对于2013年度进口食品监视检查计划所实施的检查结果显示,中国生产的大葱的某些批次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将加强对于以下产品相关农药残留的监视检查。

  1.对象食品:中国生产的大葱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简单加工)

  2.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对于制造并出口的大葱,实施货物保留,针对其中的恶唑菌酮含量,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

  (2)将中国生产的大葱(包括恶唑菌酮在内)的监视检查频率提高至30%。对于注册检查机关无法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的,应采取相应的行政检查。
 

强化检查日期
 
检查对象
检查项目
制造商/出口商/包装商
2013年4月19日
 
大葱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简单加工)
残留农药(恶唑菌酮)
漳州市丹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ZHANGZHOU DANDONG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CO.,LTD.)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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