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质监局《关于开展电热水器和室内加热器等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浙质稽字[2013]4号)文件精神,湖州市质监局通过前期摸查,试以长兴县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电热水器和室内加热器等家用热水及取暖设备产品专项检查。
湖州质监局集中统一电热水器专项执法行动日,特地邀请嘉兴质监支队稽查骨干及嘉兴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专家亲临现场指导,浙江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湖州市质监稽查支队、长兴县质监局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长兴县内的3家电热水器企业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现场抽样3批次,现场查封不合格企业2家。本次行动是湖州质监部门针对3C强制性认证产品开展的联合执法第一冲击波活动。
经过检查发现,此次联合检查中企业虽都具有3C强制性认证证书,但产品质量较差。下一步,质监部门在扩大检查范围、加大执法惩处力度的同时,将根据检查情况,汇总相关信息,及时通知相关认证机构,由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做出相应处理。